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学校要闻 · 正文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4-07-09

阅读:

7月9日,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三编 附则”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党委书记吴君主持会议并讲话。

大家一致认为,高校是统战工作的重要阵地,高校统战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义无反顾地扛起统战工作提质增效的历史使命。《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顺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应着眼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生活纪律有关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锤炼道德品行,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以更好发挥党员干部言行对全社会示范效应。

吴君强调,要做好统战工作,凝心聚力促发展。要引导党外知识分子,对外紧扣区域发展新格局、民生经济等重大问题,积极建言献策,献教育方案、发教育之声;对内立足岗位职责,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建真言、献良策,汇众智、聚合力。要把民族宗教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吴君要求,要恪守工作纪律,规范履职用权。全校党员干部要在严守工作纪律上做表率,忠于职守、勤勉工作,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年度重点任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要严明生活纪律,锤炼道德品行。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和传承教育家精神,加强学习、严于律己、敬畏法纪、淡泊名利,培养高尚情操。

吴君指出,要用好典型案例,提升教育质效。把典型案例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政治教育、融入日常管理、融入风险防范,自觉用党的纪律规矩规范约束自身言行。

社会科学处处长、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孙乃龙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

党委副书记、校长赵长林,统战部副部长秦刚作交流发言。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本次学习采取现场学习和集体学习研讨形式进行,7月1日下午中心组成员赴德州市廉政教育馆进行了现场学习。

(作者:宣传部 于怀敬 供稿审核人:孙红旗)

相关新闻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版权所有 2021-2022 122cc太阳集成游戏(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 搜狗百科 鲁ICP备15026974号-1 POWERED BY Rosion.net